“工伤后养伤,工资是不是要减半?”“公司说只发基本工资,合理吗?”——这是许多工伤职工的困惑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及最新司法实践,工伤养伤期间(即停工留薪期)的工资必须按原标准全额发放,单位不得克扣或变相降薪。本文用3分钟为你讲清关键规则,助你依法维权!

一、工资怎么算?“原工资福利待遇”是核心

停工留薪期内,单位需按月支付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,包含基本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。例如:

职工月工资5000元(含300元交通补贴、500元绩效奖金),养伤期间每月仍应全额发放5000元;

若职工工作未满12个月,则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。

注意:若职工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的300%,按300%封顶计算;低于60%,则按60%保底。但绝大多数职工适用“全额发放”原则。

二、能发多久?一般不超过12个月,特殊可延长

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,但以下情况可延长:

伤情严重(如骨折、颅脑损伤等需长期治疗);

情况特殊(如职业病潜伏期长、康复进程复杂)。

延长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且延长总时长不超过12个月。例如:职工因工伤需20个月康复,经鉴定后,前12个月按停工留薪期发工资,后8个月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(但工资停发,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)。

三、单位不发工资?3步维权!

若单位以“经营困难”“未认定工伤”等理由拒付工资,职工可按以下步骤维权:

协商沟通:明确告知单位“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法定义务”,要求限期支付;

投诉举报: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单位若逾期不支付,将被责令加付50%-100%赔偿金;

申请仲裁:若协商、投诉无果,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,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及赔偿金。

证据清单:劳动合同、工伤认定决定书、医院诊断证明、工资条等(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)。

四、延伸权益:护理、医疗、社保不断档

除工资外,工伤职工还享有以下待遇:

护理费: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,由单位负责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;

医疗费: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费用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;

社保不断缴:单位需继续为职工缴纳养老、医疗等社保,保障后续待遇。

停工留薪期内,单位不得以“不能胜任工作”“经济性裁员”等理由辞退职工。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需支付赔偿金=2×经济补偿金(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,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)。

工伤养伤期间,工资全额发放是法律底线,单位无权打折或拖延。职工若遇侵权,务必保留证据、依法维权。记住:你的权益,法律来守护!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